常常在新聞上看到很多網友用網路人肉搜索方式,去找出做不對的事的人,例如:虐待動物、校園霸凌、霸佔博愛座、不禮讓救護車......等等這些人,至於人肉搜索到底違不違法??我自己個人是中立啦!!雖然有些少數人認為用網路人肉搜索是不對的行為,但事實上對於那些做出不對行為的人,確實是達成了些效果!!(像是被處罰、記過等等),而且這個搜索行為的好處就是可以找出那些做出犯罪行為的人、糾正那些做出違反道德觀,不合常理行為的人,基本上這個動機是對,所以人肉搜索違不違法??真的很難界定耶!!


看新聞報導中說,醫生,同時也是作家侯文詠在facebook上表示自己是反人肉搜索的,並發表自己的看法,我把他的文章找了出來,大家可以看看:


http://www.facebook.com/houwenyongpage#!/houwenyongpage/posts/101502183588299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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