殺人償命!天經地義!
一個小生命就這樣被奪走了!
才8歲而已耶!有很多事還沒享受到,
結果就這樣劃下句點!
我們的法律存在很多問題,
使得這類事件層出不窮,社會治安變質
每個被抓到的都在辯,自首可減刑?
說自己有精神疾病可無罪?
死刑、無期徒刑也能假釋?
再加上人權團體的介入,開什麼玩笑?
法律是可以這樣搞的喔?
殺人、砍人就是重罪,不需要爭論;
懇請法官從重量刑,不需理會人權團體,
透過加重刑罰來降低犯罪率,
讓家屬、人民感受到法律的公平與正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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