殺人償命!天經地義!

一個小生命就這樣被奪走了!

才8歲而已耶!有很多事還沒享受到,

結果就這樣劃下句點!

 

我們的法律存在很多問題,

使得這類事件層出不窮,社會治安變質

每個被抓到的都在辯,自首可減刑?

說自己有精神疾病可無罪?

死刑、無期徒刑也能假釋?

再加上人權團體的介入,開什麼玩笑?

法律是可以這樣搞的喔?

殺人、砍人就是重罪,不需要爭論;

懇請法官從重量刑,不需理會人權團體,

透過加重刑罰來降低犯罪率,

讓家屬、人民感受到法律的公平與正義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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