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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的社會司法,常常出現重罪輕判,

有些已經達到判死刑標準的罪名,卻被改判!!

就是因為廢死聯盟的關係,

我的想法偏激一點,我覺得廢死聯盟不應該存在....

 

而且很多犯了罪的人,都主張精神異常、精神疾病,

鑑定過後罪名、刑罰反而變輕了!但我認為該廢除精神鑑定,

因為有精神科專家、心理學家表示,精神鑑定是可以假造的....

還有警方、檢方未來請將測謊合法化,將測謊結果列入最後司法審判依據....

據說國外有些國家有把測謊結果列入審判依據,國外可以這樣,為什麼台灣不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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